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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】明年6月起,非處方藥品的外盒將需增加「不得使用族群」及「諮詢電話」。針對有些藥物包裝只標註了「注意事項請詳閱盒內說明書」,民眾買回去才發現自己無法使用。食藥署16日表示,未來規定藥物外包裝,須新增「不得使用族群」及「諮詢電話」兩大資訊。

食藥署16日召開「非處方藥外盒說明改新裝」記者會,食藥署簡技祈若鳳表示,以往有些非處方藥品的外盒,在不得使用族群項目上只標註「詳情請見盒內說明書」,買回去後車貸若發現無法適用,也無法退換,常導致消費糾紛,於是這次特別規定要在外包裝標註「不得使用族群」,以解決此類問題。

不得使用藥物者 外盒將強制說明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不得使用藥物者-外盒將強制說明-094544434.html

至於先前醫改會指出,藥物包裝及說明書如教科書般艱深難懂,如有些藥物標示「懷孕三期後不得使用」,「但是一般民眾只了解懷孕幾個月,不清楚懷孕第三期是指29週到40週之間,藥品包裝的說明應該要讓民眾熟知,而不是醫學教科書。」

對此,食藥署也強調,會將艱深難懂的說明改為口語化文字,「懷孕第幾週是民眾比較好理解的,所以往後的包裝也會朝這方向去執行。」食藥署表示,例如民眾比較不懂「枯草熱」,但改成口語化的「花粉熱」就能理解。

「未來民眾在購買藥品前,最好還是要先諮詢過醫生。」祈若鳳強調,外盒包裝的標示民眾債務協商也應該要細讀,若發現用藥無法改善病況,就要馬上尋求醫生的幫助,以免吃錯藥傷身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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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視障者或是銀髮族群,食藥署也規定往後必須新增QR Code使用說明功能在外包裝上,祈若鳳強調,可透過手機掃描,將藥品文字內容轉化為語音說明,讓不方便閱讀的民眾可以取得資訊。食藥署表示,此新制將於年底公告,這期間會與業者商討外盒的規格,預計明天6月先從常用的藥物,如感冒藥及腸胃藥先行實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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